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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斯市的年轻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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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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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壇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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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4-2-1 21:31:07

      我卖掉了"自由"杂志的创刊号。这本创刊号有我对乔治?柯亨的最初记忆。那时候有五行民谣诗的比赛,我忘了那笔奖金到底是五千元、五万元,还是五十万元?无论如何,这都足以让我停下来,回想一下曾经有过那么一位"伯斯市的年轻小姐"。
      现在,当然啦,我也知道大多数人已不记得"自由"杂志的创刊号了---如果事实上他们还记得有第二期的话。他们怎么会记得呢?这份杂志第一次面世是在我十一、二岁的时候。
      我是卖了它?或是买了它?我是赚了二分半钱?或是赔上了五分钱?不记得了,这虽然不至于像银行把我列入拒绝往来户那么糟,也已经够糟的了。因为我是和记忆打交道的人,如果记忆拒绝和我往来,那我就有了麻烦了。我不是得杜撰,就是得做点研究的功夫。
      我可以杜撰一个说得过去的故事,然后一直自觉是个可怕的骗子,但是我做的研究则连个瓶盖都不值。我忘了是要找些什么,而且和六、七件我用不着的资料夹缠不清了。我不在乎杜撰,如果里边有一点儿艺术价值的话;就像我们用专业字眼(versimilitude)说的一样。我曾经听一位作家说过这个字,但是我不敢断言拼得对不对?或有没有用错?很"相似"(similar)才会是我要使用的字眼,因为我可以拼出来,而且我相信我了解它们的意义。
      乔治?柯亨正好是这么一个人,他比班杰明?富兰克林更令我仰慕。富兰克林事实上是一个真正伟大的诙谐人物,正如乔治?柯亨也是个滑稽人物一般。
      我知道班曾经放了一只风筝,而且冒着被电死的危险去发现电;我也知道他曾经写了一个小男孩的故事,叫什么"富兰克林自传"的。但是,我最欣赏他的一点,是他成为一位伟人的平易方式。最后,他们把他送到巴黎去当大使。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他令法国人"心醉"。
      所以啦,在那本创刊号的"自由"杂志里,我急于发现乔治?柯亨是如何开始他的事业的;因为乔治,这个独立战争时的北方公子哥儿,现在仍然在世,而且活蹦乱跳的。我认为找出他成功的秘诀一定是件有趣的事,说不定哪天我会和他一样成功呢!如果富兰克林没死的话,我也会好好地研究他。
      那年,不知道是不是一九二四年?如果是的话,班已经死了一段日子了,至于乔治,肯定还不出三十岁。或者说不定是四十岁?
      不管三十或四十,反正是他声望如日中天的时候,写剧本、唱歌、跳舞,身为一个多才多艺的美国小伙子,又生于独立纪念日,因此他们找他拍了一部电影。但是,我推测他们准是为了钱而拍的,所以从来没看过。
      那年头,世界是不一样的,不管是不是一九二四年,或是早两年、晚两年,反正就是不一样。
      那时倒不见得比现在好,其实最有可能的是比现在来得糟。但是一个美国小伙子在那年头有的是机会,自力更生,不受资助,他所需要的只是意志、才能,以及活力。所以,身为一个美国人、未达投票年龄、默默无闻、日夜接受挑战、怀才未遇,是件再好不过的事。
      "自由"杂志有很好的编辑方针,虽然我不记得到底是什么玩意儿。老板假某事为名,想要成为一个美国小子,而且要赚钱。虽然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但我妒忌他。他是整个事件的幕后主使,而他的杂志进入我的生活中,是件非比寻常的事。
      下班之后,我把杂志从封面到封底看一遍,看看有些什么东西,然后,我读乔治?柯亨的投稿,我发现他的文字很吸引人,因为他简洁、自信,而且才华横溢。他是在戏院后台出生的,而当他刚学会走路时,他就走到前台唱歌、跳舞、讲笑话,还相当叫座。
      乔治与他漂亮的姊姊和俊美的爸爸、妈妈的合照,真令人羡煞,但是,那时戏院还不是我擅场的地方;所以,如果我要从"自由"杂志的书页中,开始我名成利就的事业的话,那就非得赢得五行民谣诗的比赛不可了。要从有位"伯斯的年轻小姐"这件事实上弄出点名堂来,如果事情上是这个样子的话,因为事情可能不是这样子的---虽然这的确是一体两面的。
      问题是我对于五行民谣诗一无所知,不过"自由"杂志简要说明了一下,介绍打油诗如何在一个叫林姆瑞克的地方发源,杂志也给好的诗做插画,反正整个看起来很巧妙、适切、聪明和机智。
      "来自某个地方的某个人,想做某件事,结果始料未及的事情发生了。"在某个方面来说,这个公式有点儿像我那时候的生活,而现在,该是改变的时候了。
      我不但要做民谣诗的主角,而且,我要做诗人。我要成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打油诗作者,因为那将意味着:我会得奖,我会赢得奖金,而且人们会说:"他就是那个写民谣诗的美国小子。"
      不过,我一直想不出第二行来。"有位伯斯的年轻小姐";她是谁以及她是干啥的,我想不出来了。话虽如此,我仍念念不忘。我已经有了灵感来自杂志的第一行诗句,再下来我只要出类拔萃的第二行,那么其他的句子就源源而出,各得其所,音韵天成。
      与伯斯(perth)押韵的字有"值得"(worth)、"欢笑"(mirth)、"诞生"(birth)、"饥馑"(dearth)、"鞍带"(girth),当然还有"土地"(earth)---全都是很好用的字眼。有了土地、有了诞生,有了欢笑和价值及其他的,所以其实我要做的,只是把它们排列组合一下,然后很自然地像掷骰子一样把它们扔出去,就成啦!
      以我清楚的神智判断,(要能应付这种挑战、这种思想才行的)
      我的几率不大。举个例来说吧。
      有位伯斯的年轻小姐,她不知道自己的价值几何。
      TherewasayoungladyofPerthwhodidn'tknowwhatshewasworth这样的句子,就是不对劲。
      我想了它一整夜;或者说,它想了我一整夜。"伯斯的年轻小姐"在这里、那里、无所不在地出现,但是五行诗仍然没完成。我早上醒来时,知道自己曾力战一场,却败下阵来。
      "自由"杂志的创刊号,从我手中传到了我哥哥手里---他也对民谣诗比赛感到兴趣---然后传到了我姊姊的手里。在杂志的第二期出版之前,家里的每一个人都试着想做民谣诗人,好赢得声名和财富。
      我们对这个是不太在行的。我不知道是谁第一个放弃的,不过,绝对不是我。我想是我哥哥,他试图对比赛,以及对在世界上出头如何容易的说法,加以嘲讽。他说,总之这不是一个旦夕可成的题目。
      他认为,好比说:一个十三岁的人比起一个十六岁的人,是比较不可能被邀请到华盛顿,去和哈定总统讨论教育改革问题的;一个十六岁的比起一个十九岁的,机会又要小些,而我们的邻居倒是有不少十九岁的美国小子,对教育改革略知一二---把有相当教育程度而愚笨依旧的老师扔出去。那就是街坊邻居教育改革的基本主张。
      我注意到我哥哥对民谣诗比赛的轻蔑,我决心要有所不同。我下定决心要干到底,因为我听说每个有点什么成就的人,都有坚持到底的耐性的。我自忖,如果他们有此耐性,而且靠着它成功,那么我也要如法炮制一番。
      每天下午我下工回家后,我都会看看其他的与赛家人,两三次后,发现他们都已放弃了。我还发现,我的坚持---或者说干到底的决心---被视作眼中钉。有人说:"去他妈伯斯的年轻小姐,这里是加州法兹诺市。"
      这简直比竖白旗、投降、停火、战败、屈辱好不到哪里去。我听了目瞪口呆,但是更坚定我的决心。
      时间很充裕,距截稿日期尚有十天或十一天,我信心十足地觉得,在截稿最后一天的午夜邮戳盖上以前,我一定可以把我的诗整齐地写好,寄往"自由"杂志所在地---管它在什么地方。不会是在纽约,也不是芝加哥。我就是想不起来它在什么地方,但就是在可以由火车在六、七天内送到的某地。那时候是没有航空邮递的。
      有一天下午我在骑车的时候,脚踏车链子断了,我跌到人行道上去。我的脚踏车总是会出点什么毛病。它就是顶不住,但是从来没有人说:"他们现在做的车子不像以前那么耐用了。"轮子的辐条老是松掉,直到我有了一把上紧辐条的扳手(正如每一个脚踏实地的信差都有的那一种),上紧了几根辐条后,我注意到车轮的轮圈早就成了不规则状。甚至连这种事情,你都还得是个专家才成。
      跌倒时,我的头先着地,还好被邮差专用的蓝帽子护着,那真是地动山摇。不过,一本惯例,我希望没有人目睹,因为我蔑视意外,更不屑援助和同情。
      在我的头撞上人行道的那一刹那,整首得奖的五行诗突然浮现脑海,我对于整首诗的巧妙、妥贴、简洁、必然性,以及居然要靠一个愚蠢的意外才能想出来这回事,感到惊愕莫名。
      已经准备好在我忘掉之前,将它纳入记忆中。就在这时,有位法兹诺的老小姐急忙走过来,以母亲或祖母的口吻问我:"你没事吧?"
      "夫人,我没事,这不算什么,谢谢你。"我很快地把话说完,这样她才会感到满意,然后走开,可是不然,她似乎打算聊两句。
      "真的没事吗?来,我扶你站起来。"我这才意会到自己还摆平在地上,于是我一跃而起,扶起倒下的脚踏车,然后开始把链子卸下来,链子已经在车轴附近绞成一团了。我还没办法走开,或者说还没有办法叫她走开。她一句搭一句的聊下去,当然,我的教养迫使我很有礼貌地回答每个问题。
      终于,我可以牵着我的脚踏车走了。该是把五行诗纳入记忆的时候了,但是,我所能想起来的又只是第一行了。灵感已经飞了。
      那天晚上我一直很生气,回到家时,我哥哥马上注意到我的愤怒。
      "你怎么啦?"
      "破链子又断了。"
      我不想告诉他有关五行诗的事,因为我怕他不相信我在跌了个倒栽葱后,想出了那首诗,而且还是首有得奖希望的作品。我是想出来了,然后那位法兹诺的老小姐出现,使我忘掉了那首诗。而一个做弟弟的,是最痛恨人家不信任他的。
      我哥哥察看我的头,说头上肿了个包。我告诉他,我晓得那里有个包。他对我生气的原因不太很满意,并且一步一步套我,让我和盘抖了出来。我很惊讶他居然没有不相信我。相反地,他确信我曾经想出了那首得奖的五行诗,然后又忘了。
      "你该做的事,"他说:"是把它找回来。"
      "怎么找?"
      "用同样的方法。"
      "快骑,然后链子断掉,然后以头着地来个俯冲?免谈。"
      "这是你想出那首诗的方式,也该这样把它找回来。如果你迫切地想要某件东西,你就得为它付出代价。"
      "那是个意外,"我说:"我不要故意地来个意外。首先我就不相信这个办法,就算成功了,就算我再来了一次意外,我怎么知道这回会得到一首什么样的诗呢?说不定根本不是会得奖的那一首。"
      "随你,不不我的事。"我哥哥说。
      现在,我可不认为他是在开玩笑了,我一直考虑他的建议。晚餐以后,我们走到后院放脚踏车的地方。我看看我的车,经过葡萄牙脚踏车匠法兰克修理后,链子又跟新的一样了;我们是从法兰克那儿买来的二手货。
      过了一会儿,我缓慢自在地跨上车子,骑出毗连我家后院的那片空地,接着骑上圣班尼图大道的人行道,艾姆街的人行道,然后我开始快骑。我哥哥追在我后面,大叫:"看在上帝的分上,我只是开玩笑的。别这么做,你会送了小命的。"
      呃,事实上我并不是真的有意要这么干,我只是想快骑,快跑,尽我所能地快,作为对命运的一种测试。链子结实得很,它就是不像要断的样子---除非命运希望我再来一次俯冲落地,找回得奖的诗,然后步上名成利就的大道。
      我听到了哥哥的叫喊。我曾经坚持到底的决心这件事回到了我的脑中,我决定要尽力使那条修好的链子砰然折断。我骑过了三个街口到了曼陀拉大道,手气不佳,链子从来没这么结实过。我哥哥骑上他的车子,赶上我说:"现在,听着,如果你真以为那是把失落的灵感找回来的方法,我会尽我一切的能力来帮你的。"
      "怎么帮法?"
      "我把你抱着离人行道约二尺的光景---这个高度够了---然后把你扔下去。那样子要安全些。"
      不管怎么样,我们骑回艾姆街。途中,我们骑到雷尼尔酿酒厂,那是一幢纠结在铁轨和道路间的巴伐利亚式红砖城堡,我们绕着已封闭的酿酒厂转。过了一会儿,我们下车坐在酿酒厂的台阶上,讨论进一步的细节,并且确定一下四周没有人。附近已经清场,事件细节也同意了。接着艾迪?伊米恩和强尼?桑尼出现了,拍着一只旧网球。他们找我和哥哥单挑,在酿酒厂的墙壁上来一场壁球比赛。我们以廿一比十八获胜,接着天黑了,但是艾迪和强尼要再比一场,所以我们摸黑加赛了一场,我们兄弟以廿一比十二又赢了。
      到家时,那两个小子和我们一起坐在前门的台阶上聊学校的事。他们看起来永远不想回家的样子,不过,他们终于走了,于是我哥哥说:"好啦!怎么样?"
      "圣班尼图大道的柏油路面不够硬。"我说。
      "想试试看人行道吗?"
      "那比我撞上的人行道要硬得多。"
      "随你的意思。"
      我们俩其实都很累了,不过这事在我看来,似乎关乎抗战到底的决心,所以我很快地说:"我们试试看吧!"
      当我妈妈用盘子托着一茶壶饮料走到大门口时,我哥哥正把我从膝部抱起来,离地约二尺,而且准备好了要把我扔下来。"喔喔,不妙。"我哥哥说。
      哎,现在不动手就永远没有机会了,所以我说:"放手吧!"
      现在,我已经准备好要找回得奖的五行诗了,可是我哥哥却没有动手。
      "你干吗那样抱着你弟弟?"我妈妈说。
      "运动嘛!"我哥哥说:"我们轮流的。"
      他把我放下来,然后我只好如法炮制把他从膝盖处抱起来。我忽然想冷不防地把他扔下来,不过,仔细考虑后,我还是没有做。
      "进来喝汤!"我妈说。
      我把我哥哥放下来,我们走进门,喝了两大杯全世界最好喝的饮料。放两杯酸奶酪在茶壶里,加上四或五杯冷水,搅拌,然后喝下去。饮料是很棒,因为它有助于你自觉是个精力充沛的人,而且了解这样有多棒。
      我的一个姊姊开始弹奏鞑靼尼拉钢琴曲,另一个姊姊则唱了起来。我老哥和我听着,并且环顾四周,然后仰望满天繁星。就某方面来说,住在这样的房子里是件蠢事,乏善可陈,几块木板和一些壁纸,不只我们;整个邻近地区都是这个样子,但是你又能怎么样呢?
      饮料很棒,空气中充满某种令你觉得精力充沛的气氛,天空看起来就如银行里的钞票一样美好。
      然后,我的姊姊们也坐到大门口来了。我们闲坐着谈天、讲笑话。我喜欢这个样子,但是我老觉得我正在丧失坚持到底的耐性,而这是件我丢不起的东西。过了约一个钟头,我们才进屋子去,结束了这个晚上的家庭聚会。
      我哥哥把我头朝下地丢上我的床,但是我的反应只是弹起来。
      那首得奖的诗并没有回来。然后,换我丢他,而他的反应也是弹起来。
      我以清醒的神智,做了最大努力,想出了一首五行诗,然后又忘了。
      乔治,柯亨的一生,每个时期我都读过了,我妒忌他。后来我也读了得奖的打油诗,写的不怎么样。
      大约四十年后我到了位于澳洲西岸的伯斯,看起来是个好地方,有点像法兹诺市。我见到了伯斯的年轻小姐本人。事实上,我见过她六、七百次,也与她谈过六、七次话。她以漂亮的澳洲口音应答。打油诗用在她身上一无是处。她只是一个好女孩。
      一九三九年,我在纽约的一家戏院的办公室遇见了乔治?柯亨。
      他是个温和、文雅的家伙,眼中带着忧郁的神色。
      "自由"杂志转了几次手,然后就不见了鬼影。
      我全忘了五行民谣诗的事,还有,干到底的决心。
      我认为不要坚持到底也是很实际的哲学,尤其是对一个作家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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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2-20 15:24:26
    其实我没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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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2-23 10: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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