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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女人必學夫妻間吵架的奧秘 [打印本頁]

作者: 合桃    時間: 2011-5-24 16:56
標題: 女人必學夫妻間吵架的奧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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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婚之前是轟轟烈烈的愛情,結婚后更多的是實實在在的生活。夫妻在一起難免有吵架的時候。其實吵架也是有學問的,要知道其中的奧秘喲。  
  一、夫妻之間,吵架是很難避免的,應該視為正常現象,不必驚慌。  
  夫妻兩人,不僅性別不同,性格、觀念、習慣等亦互有差異。戀愛時,彼此還有機會掩飾;結了婚,朝夕相處,互動頻繁,大大小小的沖突是無法避免的。面對這些沖突時,若是大驚小怪,以為有了爭執就表示兩個人不適合在一起,這是一種錯誤。  
  反之,若以為美滿的婚姻就是兩個人永遠不爭吵,所以在沖突時,只好極度的容忍,百般的委曲求全,以維持一個表面的和平狀態,這也是不正常的現象。  
  事實上,夫妻應該以積極的角度來看吵架。“會”吵架的夫妻(即知道吵架的原則的人),兩人之間的感情會愈來愈好,而且吵架的次數也會愈來愈少。  
  二、吵架是“角度”問題,而不是“是非”問題。  
  夫妻吵架的主要原因是以為事情一定只有一個答案。吵架者的基本心態是“這件事一定是我對,我的另一半一定錯了。”問題是當兩個人都這樣想時,吵架就層出不窮了。  
  事實上,家庭糾紛、夫妻爭執等經常都沒有固定的答案,他們純粹是角度問題,而不是是非問題。“會吵架”的人在爭執的過程中,努力的去體會對方的真正意思,或比較兩人之間的差距在那里。“不會吵架”的人,在爭執的過程中卻極力的要駁倒對方,只要證明自己的“無誤”,結果反而兩敗俱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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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夫妻吵架應該“講情”,而不是“講理”。  
  一般吵架的特征是爭理,所以拚命的抓住對方的語病,找出對方邏輯的缺陷,集中火力而攻之,讓對方沒有招架的余地。問題是“爭理”的過程中往往會“傷情”,贏了理往往使對方更對你沒有感情而已。夫妻之間的爭執用“交情”來處理,遠比用分析、辯論的吵架要有建設性。  
  四、千萬不要在第三者面前吵架。  
  吵架者為了證實自己是對的,經常喜歡投訴局外的第三者,希望別人會支持他。而為了爭取較多的同情,就必須不斷的提到配偶的不是。這種在第三者前控訴配偶的習慣對夫妻之間的感情破壞性極大,夫妻之間必須竭力避免,否則受害的還是自己。  
  “會”吵架的人只希望夫妻兩人能面對面的處理彼此之間的沖突,不愿在父母、朋友、同事面前吵,如此兩個人感情復原的可能性就可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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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千萬不要贏。  
  夫妻吵架不管誰贏誰輸,事實上沒有贏者,雙方都是輸家。萬不得已吵架時,會吵架的人頂多只是“點”到為止,從來不想贏架。  
  幾年前,美國有人研究受虐待的太太(Abused Wives),結果發現,挨打的太太們的共同特征是她們每次在吵架時都是吵贏先生的。而先生們既然無法在言詞上得到優越感或成就感,只好用拳頭來爭取了。可見吵贏了架不僅沒有實質上的好處,而且可能會招來毒打。  
  會吵架的人,事事給對方留余地,讓對方有臺階可下,不會吵架的人卻時時想把對方趕盡殺絕。  
  六、敘述事情的真相,不要加油添醋的形容自己的感覺。  
  吵架一定是事出有因。“會”吵架的人在吵架的過程中會集中在事情的敘述上,讓對方知道自己的狀況與需要;“不會”吵架的人卻喜歡夸大的表達自己在生氣,因此常用最偏激的形容詞來激怒對方。  
  例如某個家庭主婦因為養育四個幼小的子女而無暇整理家務,導致家中臟亂不堪。若丈夫懂得如何“吵”的話,他不妨敘述問題的真相即可。如“太太,你一定很忙,家中連一個干凈的碗也沒有!”太太聽到這句話時,也許會覺得愧疚趕快洗碗。  
  不會吵的丈夫若說:“你這又懶、又邋遢的女人,簡直臟得跟豬一樣……”家中的大戰就無法避免了。
                                            
            
  七、先認輸的人才是大勇者。  
  吵架既然是角度不同所引起的沖突,成熟的人會極力的設法去避免。而避免吵架的最好的方法就是承認對方的意見可能比自己的好。這種反應需要有足夠的自信心,與成熟度的人才能做出來,但是值得大家去學習。  
  對自己的配偶讓步絕對不是損失,而是收獲。而配偶聽到對方先讓步時,千萬不可說:“早就說你錯了,到現在才承認!”相反地,應該給配偶更多的鼓勵與尊敬,那么下一次吵架時,配偶就更愿意先讓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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