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妻穷三代,生儿毁一生,农村人就是这么穷下来的
本帖最後由 942179484 於 2016-12-29 12:05 編輯娶妻穷三代,生儿毁一生,农村人就是这么穷下来的
很多父母没有想到,二十多年前罚款几千上万才生下来的男丁,二十多年后还要花几十万为他娶媳妇。
一夜变穷的方式有很多,绝症、赌博、火灾、车祸,大多是让观者抹泪叹息的悲惨事件。但如果你是农村适婚男青年,还有一个较为喜庆的返贫方式:娶媳妇。坊间流传一则段子“谈钱伤感情,谈感情伤钱”。但这则段子让很多农村男青年笑不出来,因为谈感情真的很伤钱,伤筋动骨的那种伤。谈感情伤钱,谈婚论嫁更伤钱假如你不幸生在拥有五个国家级贫困县的甘肃省庆阳市农村,二十来岁,没什么文化,但是急于成家立业,摆在你面前的是两大难题,一是找到适龄女青年,对方要愿意嫁给你;二,支付少则十几万多则二三十万的彩礼钱。即使你侥幸攻克了难题一,也可能被难题二困住。按照庆阳农民的平均水准,2015年你的收入只有不到7000块,如果没有父母的资助,娶一个媳妇需要二三十年,这还只是彩礼,再加上杂七杂八的费用,说是倾家荡产毫不为过。
山东部分农村彩礼拿秤称 3斤3两百元钞是标配 能稍稍让你欣慰的是,不只是你,全国各地的农村,娶媳妇都需要十几二十万。而且越穷的人家出的礼钱越高,庆阳当地有句话说,“穷家出了个大价钱,富家出了个小价钱。”面对天价彩礼,庆阳市政府闲不住那只“看得见的手”,2015年5月,发布了《关于倡导婚俗新风加强农村婚姻管理工作的意见》,明文规定抵制天价彩礼。但从过去几十年的经验来看,抵制彩礼并没什么用。1949年以后至今,官方对待彩礼的态度一直以批判为主。虽然其他国家也曾试过废除彩礼,但没有哪个国家像中国政府这样投入极大政治和经济资源,去改造传统的婚姻习俗。1950年的婚姻法第二条规定,“禁止任何人借婚姻关系问题索取财物。”这是第一次以法律形式试图将收受彩礼这种“封建陋习”革除,但经过几十年的努力依然没有成功。例如五六十年代的黑龙江省双城县下岬村,少数村民因为公然违背禁令,收受彩礼,成为批斗的对象。在官方的话语体系里,彩礼是“买卖婚姻”的体现。作家马烽写于1979年的小说《结婚现场会》反应了当时的社会现实,女主角的父亲执意索要彩礼500元,村干部想把他当作“买卖婚姻的坏典型”批判一番,而村里几对不收彩礼的新婚夫妇则被当做正面典型参加结婚现场会。
广西某地少数民族浩浩荡荡的送亲队伍 在1949年至改革开放这样严酷的政治环境里,官方的禁绝尺度颇为严厉,将彩礼视为封建陋习加以批判,但依然根除不了,更不要说改革开放以后沐浴在资本主义之中的当代中国人了。80年代后,官方并没有放弃对婚姻生活的干预,除了彩礼,在实物礼物、婚姻规模上,依然有各种指导意见和规章制度。即使现在,很多人依然认为,彩礼是封建习俗在中国大地上的复兴,应当压制甚至取缔,连中央电视台也在节目中直斥彩礼是“买卖婚姻”。各地政府时不时发布指导意见,配上专家的呼吁,企图根治这一封建陋习。彩礼是通向婚姻的门票,昂贵而又必要彩礼两个字拆开来看,没有哪一个跟钱有关,但它却又赤裸裸地指向金钱。在黑龙江省双城县下岬村,农民即使不能光明正大收钱,也会以各种“礼物”的名义作为代偿。50年代,彩礼主要是现金,60、70年代,除了作为现金的礼钱,还有买东西钱、装烟钱、家具等实物类彩礼,80年代又出现了“干折”(礼钱、装烟钱、买东西钱的合称),再配搭实物类彩礼。进入90年代至今,实物类的彩礼不再时兴,而是统统改成现金,变成一个大的“干折”。
也许将来某一天,金婚银婚不再是指感情的牢固程度,而是彩礼的多寡 如今,彩礼在很多地区由原来金钱与实物混搭的模式变成只代称现金。但这并不是说实物不再是婚姻交易的一部分了,而是另算。时常见诸报端的新闻是,女方在索要高额彩礼的同时,还要求男方有房有车。诸如在某些农村地区流传的“万紫千红、一动不动”,万紫是一万张五元,千红是一千张一百,合计十五万;一动是汽车,不动是房产。通常情况下,中国农村的婚姻中,男方是出血较大的一个,但不代表女方完全是空手套“新郎”。收取了高额彩礼的女方家庭,也会适当地以嫁妆形式返还一部分彩礼,但数额少于彩礼。有些地区流传这样的说法,如果新娘父母只将彩礼的一小部分作为嫁妆返还,就被称为“卖女儿”,偶尔有超出彩礼的嫁妆,被称之为“陪送女儿”,但这种情况极其少见。在儿女较多的50、60、70年代,父母通常把嫁女儿收来的彩礼钱用于给儿子娶媳妇,要是女儿足够多,尚可赚上一笔。尽管政府三令五申要禁绝送彩礼的恶习,但在广袤的中国农村,彩礼几乎是强制性的,可少但不可无。只有极个别情况下,女方家才会松开不要彩礼。
田小娥与黑娃 /电影《白鹿原》截图在陈忠实的小说《白鹿原》里,田小娥被休后回到家里,父亲田秀才“不仅不要彩礼,反倒贴。给他(黑娃)两摞子银元,让他回家买点地置点房好好过日月,只是有一条戒律,再不许女儿上门……”田小娥的父亲不是不想要彩礼,而是觉得田小娥丢人,想赶紧甩掉这个“烂货”,让黑娃捡了个大便宜,白得了貌美如花的田小娥。彩礼既是新郎“购买”新娘的费用?中国的彩礼习俗,有很多解释,一种是婚姻偿付理论。这种理论认为,彩礼是新郎家付给新娘家的费用,是转移新娘繁衍后代和家用劳动权利的耗资,因而很多人类学家采用“新娘费”(bride price)这一术语指代彩礼。新娘从娘家脱离,成为夫家的一员,就像足球运动中的转会,彩礼就是转会费。婚姻偿付理论将新娘商品化,可能会犯很多女权主义者的忌讳。有很多学者从婚姻资助制度的角度解释,认为在婚姻中流转的财富大多数都流向了新婚夫妇,而不只是在偿付新娘的价值。研究中国彩礼习俗的人类学家杰克·古迪说,“在中国,给新娘分配财富实际上是资助新婚夫妇的途径,因为儿子在分家前没有自己的财产。”不论是偿付理论还是资助理论,都在中国找到过支撑其论点的案例,自然有其道理,但这并不能完全解释,近几十年来彩礼的暴涨。在甘肃庆阳,在改革开放前农村的礼钱是265元,90年代涨到了4552元,但在2000至2005年涨到了12114元。而进入2010年代,十几二十万已经是司空见惯。
甘肃某地的婚礼,这样一场婚礼,没个二三十万是办不下来的社会学家阎云翔认为,彩礼上涨“代表了婚姻交换制度持续变动的新近阶段”,彩礼正在从婚姻礼物向一种财产继承方式转变。在此过程中,新婚夫妇的个体能动性得到张扬,彩礼的变化是中国年轻人在消费时代对个人主义的声张,在彩礼变迁中,传统的家长制逐渐瓦解,年轻人开始控制自己的生活。在传统中国,彩礼都是由家长提出的,新娘没有话语权。直到五六十年代仍然如此,如果新娘提出彩礼数额,是很丢人的。而到了八九十年代,新娘主动提出彩礼规格已经是普遍现象。
甘肃陇西渭阳乡山王家村,一个40多岁的男子,因为哥哥们结婚耗尽家产,他只能单身到现在 不仅如此,新娘将彩礼多少视为个人身价的指标,彩礼高,不仅在同侪中有面子,在夫家的地位也能得到保障。某种程度上,彩礼是新婚夫妇从旧有家庭中脱离出来、重建新家庭的启动资金,因而甚至出现了新郎怂恿新娘索取高额彩礼的情况。诚然,越是在贫穷的地方,彩礼价格越高,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男多女少。简单的经济学定理,物以稀为贵。越是贫困的地区,重男轻女的现象越严重,男女比例越大,彩礼的价格也就越高。这些家长肯定没有想到,二十多年前罚款几千上万才生下来的男丁,二十多年后还要花几十万为他娶媳妇。
陋習也是對現實無奈的選擇吧 说的太夸张,主要还是自己没本事 这就是现实